采购需求书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需求前附表
项目名称 |
2020第十三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池州市展厅特装布展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ZB32020022 |
服务地点 |
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面积621平方米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展会结束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二、项目概况
本届博览会,池州市作为主办方之一,将组织全市重点茶产业企业参加。根据省组委会部署,我市在主展馆设立了展位,重点展示茶产业名特优产品,融茶叶展销、茶艺表演、洽谈合作等功能,同时还将参加省组委会举办的系列茶事活动。活动期间,省组委会对主办市不收取活动的组织和场地等费用,展厅特装布展及相关服务由各市负责。
为确保展会活动顺利进行。根据茶博会池州市市组委会研究的意见,拟将茶博会池州市展厅特装布展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池州市展厅特装布展及相关服务供应商。
三、服务需求
(一)时间、地点
布展时间:2020 年8月25日-27日(3天)
展会时间:2020 年8月28日-31日(4 天)
展会地点: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
展区面积:621平方米(23m*27m),限高6米。
(二)相关要求
1、展厅设计突出主题,特点鲜明,需体现池州特色,重点突出池州茶产业发展成果,加大对外宣传茶品牌。
2、整体设计体现地域特色,展馆入口设计应时尚大气,视觉冲击力与吸引力要强、展内布局合理、力争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现(可考虑不规则设计)、结构通透(不得遮挡其他展区)、视野开阔,疏密适宜。展区展示、现场洽谈等结合自然流畅、动静相宜、疏密有致。充分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现场演示等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展馆设计与茶企产品有效融合,LED屏不得少于20平方米,使用高清P3LED屏,充分考虑实用性和安全性等。
3、展区功能划分按照我市茶叶品种和县区两种方式进行布局,茶叶品种分为知名茶品牌和普通茶企结合县区的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全市安排28家企业参展,主要通过茶叶展销、图文介绍、视频播放宣传、茶艺表演、品茶洽谈区等方式呈现。展厅内部要有独特造型,要有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5%高低错落的展台、具体企业及产业分布面积以县区实报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不同视角的设计效果图、详细方案介绍及相关文字说明。
4、展览内容策划
系列活动:协助制订实施池州市参加茶博会“1369”系列活动方案等。
展示内容:策划制定能体现池州市茶产业发展现状与特点的展览板块和展示内容等。
展品组织:制定展品组织方案,池州市展区参展作品征集、展品内容需体现池州市茶产业发展成果与特点。以实物展品、视频、图文等形式全面展现池州茶产业。
展区现场相关服务:由采购方指定服务内容。
5、施工方案: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计划表,根据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做好预案,为本次服务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服务。
四、提供团队全程保障服务
人员保障:成立项目小组,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展品负责人、文案策划师、设计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等。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不低于 5 名组员的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
展会前期:安排文案策划人员、设计制作人员负责参展企业展品接收统计、文字编辑等事项;按照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展会中期:对设计方案报采购人审定,参展企业展品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参展展品的各项布展需求,组织企业进场布展。
展会现场:现场进行施工搭建、全力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企业参会组织工作,包括发放参展证件、现场管理、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确保展会成功举办。
五、技术标准
1.根据上述要求,施工搭建要符合采购人、组委会要求,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会展中心制定的各项规定,确保展台搭建、使用、撤展过程中的安全,现场如采购人、会展中心、公安、安监等相关管理单位提出安全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整改意见进行调整,直到符合安全要求为止,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2.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备料、施工、运输和安装,施工时注意展区地面找平层和框架层的施工,专业线缆的敷设和联接,展台朝向定位,专业音响、灯光、屏幕的安装以及展览期间的维护服务,撤展时及时对展区安全撤除,展会期间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负责展台看守、场内清洁等工作。
3.主体结构:尽量使用便于运输、组装并能重复循环利用的钢木材,特装主体结构造型区域限高5.5米。墙面不宜中空、通透率(空置)不得高于35%。木材要求用12cm木材或木工板。展厅四周每家橱柜柜长不得低于3米,高不得低于3米,宽不得低于1.5米。主体结构要有独特造型,体现池州元素,主门门头要有造型,除前后正门外,展馆两侧要设置有3-4米宽的侧门。设计结构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使用跨越式、高顶式和吊挂式设计,充分考虑主体结构和各结构间的有效支撑和稳定,确保整体结构安全。
4.喷漆饰面:采用哑光,不得起泡,饰面光滑,乳胶漆饰面涂刷不得少于3遍,表面饱满,涂饰均匀,色彩与效果一致。
5.钢化玻璃:展位墙体、柜体饰面标准为国标12mm厚,确保安全。
6.钢结构:钢龙骨支撑长宽尺寸不低于4cm×4cm,壁厚不低于1.5㎜。支撑圆钢,直径10cm,壁厚3㎜,支撑铁盘为1㎝厚,方铁盘占地面积为400㎜×400㎜,圆铁盘为直径20x400㎜,确保稳定。
7.电线:双芯护套线,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材料。
8.防火及环保:所有木结构表面必须做防火处理,使用环保材料,禁止采用高温、高压照明材料。严禁采用弹力布、网眼布、纱窗等易燃材料,严禁使用PAR灯,使用高温碘钨灯时应加罩,一切灯具电源引线须用耐高温线。
9.地台:地台应有造型变化,避免单调。要求铺设强化木地板,地板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有明显刺鼻性气味。地台应保证安全性及承重性,面板、龙骨达到承重要求。
10.AV设备运用:应采用清晰度高、效果好的播放视频设备,LED屏幕显示密度应为17000点/㎡及以上;显示亮度大于1500cd/㎡;输入方式RGB、YUV、YC composite(HDTVoptional);视角150度(左右视角)仰角75度、俯角75度。
11、内发光灯箱:单面灯箱每平米40瓦灯管不得少于三根、双面灯箱每平米40瓦灯管不得少于六根。
12、电功率。安全负荷不得低于50000瓦,每家企业都要有供正常烧水可用的电压、插座、网络直播信号。
六、安全要求
1、设计施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义务安全员,配合做好展会期间所承建项目的安全工作。
2、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工作,结构设计要符合安全力度,无施工隐患,材料使用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展架结构设计安全负责。
3、设计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安全自检工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使用安全。不得擅自更改结构,如图纸发生变化需及时通报并接受有关机构的检查、检测。因瞒报、擅自改动搭建结构、改变使用材料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等导致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4、设计施工单位在展馆搭建现场应建立临时组织机构,并配备现场施工经理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1名、应急联络员1名。
5、进入搭建区域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证件、安全帽,随时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并接受检查,在高空(2 米以上)工作时应系上安全带或其他防坠装备。
6、设计施工单位拆除展台时,应设专职安全监督员看护,确保安全拆除。拆除应遵循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取推倒、拉倒等野蛮拆除方法。
七、其他要求
中标企业后期设计细化、方案优化等设计负责人要确保随时和招标单位经办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和对接,确保设计、施工达到预计效果。对因为设计或安全原因需要进行现场调整的,不追加预算。
中标企业需在2020年8月26日完成展厅特装搭建工作,8月27日安排布展人员配合参展企业完成展厅展品布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