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科普中国繁星追梦
一、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概述
“科普中国”是中国科协为深入推进科普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
展而塑造的科学传播品牌,旨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连接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携同社会各界向公众提供科学权威、有趣适用的科普内容。
为推进科普中国品牌发展和科普信息化建设,提升我国公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设立并组织实施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旨在坚持“品牌引领、内容为王、共建共享、培育生态”的工作理念,按照“内容库、专家库、团队库、渠道矩阵、活动矩阵、运营保障”的建设要求,强化科普内容建设,创新科普表达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共赢,培育服务科普创作者和传播者,共建科普中国品牌生态。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普中国资源荟萃、科普中国渠道矩阵、科普中国品牌建设、科普中国运营保障。
二、子项目名称及定位
(一)名称
科普中国繁星追梦(二)背景和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曾指出,科学成就离不开精神支撑。科学家精神是科技工作者在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我国老一代的科学家因受时代环境的影响,科研及生活环境相对艰苦,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的科研环境已有了很大改善。在传播老一辈科学家科学精神的同时,我们需要更多贴合当代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内容,在青少年中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社会风尚,让科技工作者成为被尊崇和向往的职业。
科普中国繁星追梦项目以“好奇心引领,传承科学精神”为宗旨,以制作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的科普内容为主要核心任务。
三、子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聚焦科技工作者群体,从多维度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充分利用短视频、长图、动画等新兴技术手段展现科技工作者群体的多彩人生,刻画生动鲜活的科技人物形象,助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偶像观,让“长大当科学家”成为青少年的梦想。
(二)建设要求
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由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组织实施, 由科普中国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科普中国品牌使用和平台建设工程的具体运营。
成交人是子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项目合同,落实好项目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成果;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范围内使用和推广科普中国品牌;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接受中国科协科普部的指导和服务中心的协调,配合项目监理机构完成项目相关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合规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和研究成果等。
1.成交人根据科普中国品牌建设和项目管理相关办法,正确使用“科普中国”品牌,积极维护“科普中国”形象。在内容资源的适当位置显示“科普中国LOGO”。成交人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在现场显要位置体现科普中国品牌内容,包括不限于科普中国LOGO、科普中国微信公众号、科普中国APP二维码。
2.成交人制作的内容为科技科普类内容并有正确的价值引领
效果,应高度重视内容的政治性和科学性,注重保密和脱密处理,制定相关审核制度和流程,所有原创内容资源应有专家终审签字的备案文件。原创内容质量由服务中心把关,并由监理审核。
3.成交人制作的内容应注重艺术性、科学性和观赏性。上线科普资源形式多样,力求推出科普精品。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制作的内容按照作品发布到科普中国官方平台的传播情况、专家评价、作品提交及时度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影响后续项目签署及预算。
4.成交人需入驻科普中国自有平台,以成交人名义开设并运营
科普号。成交人承诺入驻的科普中国专家和科普号,需提供姓名、职称、所属单位、联系电话、项目贡献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服务中心确认,按月提交监理。
入驻科普中国的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入驻科普中国平台科普号的机构或个人应具有互联网思维,了解新媒体传播方式,具有科学背景或精通某一领域专业知识,可持续生产科普作品。
5.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全国科普日活动、典赞·科普中国等重大科普活动的相关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建立科普选题快速反应机制,如发生相关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及时生产相关内容回应公众关切。
6.成交人举办的各项活动,应在举办前七天报备活动实施方案至监理;至少提前一天在科普中国客户端上发布活动预告,举办后七天内发布活动举办情况,有活动参与人员信息入库要求的应在活动当天完成信息采集并入库。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组织的线下活动在科普中国两微一端一网同步直播。
四、子项目期限及其设定的目标
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项目合同初始期限(简称“初始合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初始合同期届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后十二(12)个日历月(“初始合同期后合同年度”)的采购需求等条件,且采购人有权通过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决定是否续约,续签合同内容由双方另行确定。如果采购人或成交人决定不予续约,则本合同于初始合同期届满后终止。
2023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以2022年度为基础,采购人依据最
终财政批复预算确定,2023年度合同中单项服务价格不高于2022 年度投标单项报价。
(一)初始合同期中期检查目标(2022年8月份)
1.内容建设目标围绕科技工作者群体的科研工作和日常生活,深度挖掘人物闪光点,完成原创短视频不少于30个,总时长不少于100分钟,其中原创动画不少于10个;原创图文不少于20篇,其中原创长图不少于8个、原创科学精神图文不少于4篇。其中访谈青年科学家不少于8名,访谈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不少于4名、访谈科技领军人才不少于1名。资源总量不少于140G。
2.专家和科普号建设目标
引入专家数量不少于12个,相关信息按要求入库。引导注册科普号不少于8个。
3.活动矩阵建设目标联合网络平台举办“科普中国繁星追梦”系列活动不少于1场。
4.传播矩阵建设目标
互联网传播量不少于1.2亿。
(二) 初始合同期履约验收目标(2022年11月份)
1.内容建设目标
围绕科技工作者群体的科研工作和日常生活,深度挖掘人物闪光点,完成原创短视频不少于80个,总时长不少于240分钟,其中原创动画不少于30个;原创图文不少于50篇,其中原创长图不少于20个、原创科学精神图文不少于10篇。其中访谈青年科学家不少于20名,访谈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不少于10名、访谈科技领军人才不少于3名。资源总量不少于350G。
2.专家和科普号建设目标
引入专家数量不少于30个,相关信息按要求入库。引导注册科普号不少于20个。
3.活动矩阵建设目标联合网络平台举办“科普中国繁星追梦”系列活动不少于3场。
4.传播矩阵建设目标互联网传播量不少于3亿。
5.示范效应目标
针对成交人所承担的子项目,形成完善的科学性等质量审核把关制度、精品作品遴选等,凝聚一批热心科学传播的专家队伍。成交人需认真研究子项目特点,对目标受众及阅读习惯进行深入调研,同时对创作人及团队进行跟踪了解,充分总结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发现不足,形成能准确反映市场和创作者两端需求的分析报告不少于1份。
(三)实施进度
2022年签订合同后:制定子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计划表; 2022年8月份:按照项目管理和协议要求完成中期检查;
2022年11月份:按照项目管理和协议要求完成履约验收。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拨付60%合同金额、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 10%合同金额、履约验收合格后拨付的金额为30%合同金额减去因不符合项目建设质量要求所扣除的款项。
五、质量管理要求
1.成交人应严格按照科普中国品牌管理要求生产并提交成果
物。如成果物(视频、图文等)未按要求正确使用科普中国LOGO,并在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发现并通知成交人后,仍未按要求及时改正的,按照不合格成果物数量×单个成果物报价×50%,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2.成交人应在活动及物料显要位置体现科普中国品牌,如无法证明该活动起到宣传科普中国效果的,视为无效活动,履约验收时缺少几次有效活动,按缺少活动次数×单次活动合同报价,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3.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视频中添加片尾,并提交带片尾和不带片尾两个版本,并向采购人提供视频工程文件。视频角标和清晰度等规格需遵照中国科协视频制作相关标准执行,高清版本视频需满足1920*1080P、平均码率5M 、峰值8M、宽高比16:9 ,标清版本视频需满足720P、平均码率2.3M、峰值4.6M。成交人制作的系列视频需保证视频时长的一致性,正片时长原则上为1分钟、3 分钟、5分钟、10分钟等,关于时长和版本须与服务中心协商确认。如视频不合格,并且在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发现并通知成交人后,成交人未根据要求按时改正的,按照不合格成果物数量
×单个成果物报价×50%,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周报,周报应满足监理相关管理要求,每出现一次无故不提交或提交周报不合格的情况,按(合同总价×5%)÷应交周报数,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5.成交人应按采购人和计划表要求定期将资源上传至科普中国中央厨房,如未按要求完成将在项目检查时扣减相应分数。项目中期检查和履约验收时,如资源(包括高清文件、工程文件、活动相关物料等)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提交的,按未提交资源数量×(资源单价×50%),在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应了解互联网传播规律,将科普作为供应商自身长远发展战略定位,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科普内容制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能力。
供应商有承担类似项目的相关经历和实践经验,并与全国学会等相关科技社团开展合作,确保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专业团队和支撑条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核心成员不少于8人,均具有比较丰富的科普内容制作经验。
七、报价要求
投标中应包括视频(按时长及类别)、图文(按篇数及类别)、活动(按场次)其他各项的分项报价及测算明细。
八、科普资源版权承诺
★(一)成交人应保证合同期内所提交的全部原创成果、活动成果及材料(如视频工程文件、图片等素材),采购人拥有全部版权,原则上本项目原创成果全部独家首发科普中国官方平台或科普中国(含科学辟谣)新媒体账号,采购人有权在科普中国官方微信公众号首发且标注原创。如需在成交人自有平台首发,须提前进行沟通。
★(二)成交人应保证合同成果中的汇聚成果部分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即均系合法来源且不侵犯任何他人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在科普中国平台、电视端、手机端、 PC端、移动电视、公共场所屏幕等渠道发行平台、媒介上予以使用、传播,且不受任何有关地域、期限或文字等的限制;采购人拥有转授权,被转授权单位亦可再行转授权,以便更好地宣传推广汇聚合同成果。同时承诺采购人享有上述权利,并应提供汇聚合同成果相应版权人的相关证明。
★(三)成交人注册科普号发布的全部资源,均保证无版权及
其他争议,如涉及任何版权纠纷,成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